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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1.对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2.对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 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规定

1.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2.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实行限量出口。

3.违反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出口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好皮肤啊好皮肤 发表于 2014-05-15 18:35:0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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