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社会办医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进一步放开,审批时间缩短,设备投入使用速度加快。从“谁审批谁负责”到“谁购买谁负责”,此次的政策为社会办医再次松绑。众所周知,大型医用设备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目录里包含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等设备,乙类目录包含CT、MRI等设备。对于医院的发展来说,大型医疗设备能否顺利添置,有着重要作用。但长久以来,我国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管理都很严格,医疗机构必须获得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配置。其中,甲类由国家卫健委审批,乙类由省级卫健委审批。在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到三点改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将由审批改为备案管;
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审批服务。
此外,《方案》还明确,之前仅在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的告知承诺制在全国范围铺开。原有的审批流程和门槛被打破。杭州市一位从事医疗器械的负责人告诉“医学界”,新政策颁布后,民营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流程会简化很多。“此前想要申请乙类设备的医院,需要向省市卫生部门逐级报告。报告完成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论证,如果医院符合标准才能获得配置许可。浙江省每季度处理一次申请,民营医院通过的概率约为10%。”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告知承诺制则不同,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自愿承诺后,可当场获得许可。但目前省里关于民营医院要承诺达到的标准还未发布。告知承诺制符合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趋势。《方案》还明确,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加强信用监管,将相关处罚信息统一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惠宏医疗管理集团董事长、医院战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余庆松告诉“医学界”,《方案》直接影响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前,权利和义务在政府,谁审批谁负责,出了问题大家一起担责。现在是权利和义务在医院,谁购买谁负责,政府当然会监督质量,但出了问题是医院自己负责。《方案》的重大意义在于从计划性管制向市场化运行的转变,是治理水平提高的体现。有媒体预测,各省市明确禁止医院举债配置等种种迹象表明,公立医院发型医疗设备配置不断收紧,而政策放开后民营市场将迎来热潮。
随着各项利好政策的不断落地,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进一步壮大,而高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放松,将进一步壮大民营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更加利好我国医疗设备行业相关企业及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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