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0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保山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5-2220960。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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