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秦皇岛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5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执业药师报名、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做了明确说明,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23]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3日前完成注册,8月16日9时-8月25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7时30分。 

10月13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手续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地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28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报考地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佐证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六、考试大纲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3)》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七、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 

八、报名地点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联系电话:(0335)3621910。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