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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审核】2026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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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陆续公布,部分地区明确:成绩公布后会进行考后审核!这些地区考生需要重点关注↓

通知详情
河南(一)考前抽查

考前抽查安排在考生缴费完成至打印准考证之前进行。抽查的内容为考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填报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图片等。请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执业药师”专栏(https://yjj.henan.gov.cn/)考前抽查公告。

(二)考后核查

1.考后核查时间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生须提前将核查材料准备齐全)。考生应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执业药师”专栏(https://yjj.henan.gov.cn/)核查公告。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核查范围:对参加202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考试资格核查。

(三)核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色图片。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图片。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彩色图片。

4.单位出具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须注明考生本人的具体工作岗位,例如:质量管理员、药品检验员、验收养护员等,不得仅用“药学岗位”、“在我单位工作”等模糊表述,证明模板见附件2)。

5.报考单位(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彩色图片的合法开业证明(不是营业执照)。

6.职称证书(不是聘书)扫描件彩色图片(免二科考生)。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

8.非河南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河南境内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9.社保证明:上传带有二维码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

广东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重庆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以及报考信息须进一步核实的两类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云南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海南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新疆资格审查。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次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考前须按报名平台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
陕西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员提供补充资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辽宁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依据相关工作规定,考试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
江苏

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将在12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 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  col57253/index.html)   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 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 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办事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 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 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  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公布审查结果  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  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 附件5)。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 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  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西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
山西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浙江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 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 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 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 验、“免二科” 、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 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 核查。

陆续公布中,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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