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填写《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1月15号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二)请各地按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应数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0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