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执业药师考试 > 法规精华 > 正文

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是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高频考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以下相关知识:

[考情分析]本知识点在2015年考试中以配伍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所占分值共3分,该知识点属于重点考点,需要及时记忆。

考频指数:★★★★★

[具体内容]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称为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2.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称为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3.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仅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只能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4.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5.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审批的相关内容,更多执业药师知识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2024年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