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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签上药品有效期的规定

药品标签上药品有效期的规定是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考情分析]本知识点在2015年与2016年考试中以配伍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所占分值共3分,该知识点属于重点考点,需要理解记忆。

考频指数:★★★★★

[具体内容]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各用两位数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应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以生产日期计算。

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相关知识,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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