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备考期,而此时,抓住重点、考点才是**的关键。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奉上“申报与审批”,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申报与审批:
(一)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1.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2.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
3.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4.中药注射剂。
5.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7.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医学教育网原创]
(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及批准文号格式
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报与审批”,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