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业药师考试常考考点,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肺炎的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1.肺炎的抗菌药物治疗应尽早进行。疗程至少5天,大多数患者需要7——10天或更长疗程。
2.抗菌药物治疗后48——72h应对病情进行评价,并调整治疗方案。
3.停药指征:体温正常48——72h,符合肺炎临床稳定标准可停用抗菌药物。
肺炎临床稳定标准为:
①T≤37.8℃。
②呼吸频率≤24次/分。
③心率≤100次/分。
④血压:收缩压≥90mmHg。
⑤室内呼吸条件下动脉血氧饱和度≥90%或PaO2≥60mmHg;⑥口服进食和精神状态正常。
4.高危人群可注射流感疫苗和肺炎链球菌疫苗
①流感疫苗:适应人群为老幼病弱和医疗服务人群。在9——11月接种,可防护半年。
②肺炎链球菌疫苗:适应人群为老幼病弱和医疗服务人群。
免疫功效可维持5年,肺炎疫苗可以在全年任何时间接种,也可以与流感疫苗同时接种,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在不同部位接种。
注解:这两种疫苗同样试用于COPD患者感染的预防。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针对执业药师知识点“肺炎的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备考执业药师的过程中能够对该考点认真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