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学习执业药师,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执业药师考点“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范围”,方便大家学习记忆,相关内容如下:
法定报告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是: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或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内的进口药品,报告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和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上的进口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范围”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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