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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

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特为大家整理了“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相关内容,详细如下:

报告主体报告时限不良检测机构审核评价时间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死亡病例调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报“同级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其他报告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个人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①经治医师报告;②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③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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