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定报告主体是?

很多考生想高效的进行执业药师备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执业药师备考知识点“《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定报告主体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法定报告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是: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或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内的进口药品,报告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和首次获准进口5年以上的进口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定报告主体是?”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最新执业药师薪酬统计公布,你在哪个层次?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执业药师证书必须拿下,原因有这些!

【汇总】抓紧考点!执业药师考试各科|各章节所占分值整理!

【药师必看】中药饮片将迎来全国整顿!共22个炮制规范废止!

【干货|收藏】执业药师《中药二》常用中药名释义+横向对比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