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执业药师考生们都非常关注2020年相关考试内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药事管理与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时限+评价时间”内容!请考生查看!希望对你有用!
报告主体
报告时限
不良检测机构审核评价时间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死亡病例调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报“同级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
其他报告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个人
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①经治医师报告;②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③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时限+评价时间”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们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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