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业药师复习,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广告的审批和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具体相关内容,请考生查看!
1.药品广告的审批
a.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是药品广告的审査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药品广告的审査工作。
b.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c.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d.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在发布前应到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査机关办理备案。
当地-申请;异地-备案。
2.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精毒放);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军队特需药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广告的审批和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还不错,可以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参考,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相关推荐:
【汇总】2021执业药师信息填写|学历认证|照片处理...11项重点
【官方公布】2021年执业药师超详细报考流程来了!
【通知】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报考前必看!2021执业药师报考【告知承诺制】重点内容汇总!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正保医学教育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