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复习正在火热进行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第6-11章考点整理!(四)”,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31.兴奋剂的销售管理:新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之前生产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或其他肽类激素。
32.兴奋剂的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凭处方向患者提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处方保存2年;药品零售企业已购进的新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当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处方保存2年。
33.疫苗分类:一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国免省增县应群);免疫规划疫苗:必须有红色“免费”字样,免疫规划标识(宝石蓝色)。二类疫苗:公民自愿且自费。
34.第一类疫苗的流通:逐级分发,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5.第二类疫苗流通:第二类疫苗由省疾控组织在省级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疾控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内的接种单位,县疾控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可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
36.药品标准:中国药典(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国药监批准并颁布,药品标准的核心、5年修订一次、现行2015版、具有最高权 威性,药品质量的最低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国药监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不得低于《药典》)。
37.药品的包装要求及标签印制内容: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附有说明书。可以印制:“企业识别码”、“企业防伪标识”、“企业形象标志”等文字或图案;不可印制:“XX省专销”、“原装正品”、“进口原料”、“驰名商标”、“专利药品”、“XX监制”、“XX总经销”、“XX总代理”等字样。
38.必须印有专有标识的药品及颜色:麻醉药品(蓝白相间)、精神药品(绿白相间)、医疗用毒性药品(黑底白字)、放射性药品(红黄)、非处方(甲类红色、乙类绿色)、外用药(红底白外)。
39.药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使用:通用名称最显著、突出,颜色黑或白色,位置上或右三分之一;商品名称不得和通用名称同行,不得比通用名称显著突出,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称二分之一;注册商标在边角,字体不大于通用名称四分之一。
40.说明书编写要求及名称顺序: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分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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