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考点--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是执业药师考点,为了方便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备考,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出如下相关知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法规考点--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药学专业知识一》考点汇总及模拟练习题举例
《药学专业知识二》考点汇总及模拟练习题举例
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0个高频考点汇总!
2020年执业药师速记口诀,让你更快的记忆知识点!
【新增考点】2020《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正保医学教育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