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药品信息公开与查询是《法规》重要考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和信息,并在其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3.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药品的产品注册、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活动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制作保存的信息的主动公开。
4.公开的范围
(1)各类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各类公告通告、中药保护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非处方药目录等。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药品生产经营者召回相关药品的信息:①生产经营者的名称;②产品名称;③注册证书(批件)号、规格、生产日期或者批号等;④责令召回的原因、起始时间等;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⑥召回情况书面报告的截止日期;⑦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5.涉及公民依法受到保护的隐私信息,不予公开。
6.查询途径和方式
(1)公众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数据。
(2)通过药审中心门户网站(http:)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
【注】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信息、审评审批过程信息、审评审批结果信息及其他审评审批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