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的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是《法规》重要考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核准和修改日期”:核准和修改日期应当印制在说明书首页左上角。
【注】修改日期位于核准日期下方,按时间顺序逐行书写。
2.“特殊药品、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等专用标识(如有的话)在说明书首页右上方标注。
3.“说明书标题”“XXX说明书”,其中的“XXX”是指该药品的通用名称。
4.“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还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20B。
【提示】有该方面内容的,应当在说明书标题下以醒目的黑体字注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