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执业药师考试 > 法规精华 > 正文

《法规》重要考点: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

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是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备案管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生产管理:

1)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2)生产企业应当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

3)中药配方颗粒应当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3)销售要求:

1)跨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应当报使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使用的,应当符合使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3)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4)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网上交易。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5)接受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4)医保支付:

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各省(区、市)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

(5)标签要求:

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标注:

备案号、名称、中药饮片执行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保质期、贮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2024年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