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新增)是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医疗机构及时合理配备使用
①医疗机构是谈判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②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
③对于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要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通过“双通道”等渠道提升药品可及性。
(2)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
①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
(3)医保谈判药品支付标准管理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