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储存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具体来说:
1. 专库或专柜存放:医疗用毒性药品应设专人管理,并在专用仓库或者专门药柜中保存。该区域需上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2. 双人双锁制度:对于高风险的毒麻精类药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即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开锁、记录和检查工作。
3. 标识明显:储存地点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有毒药品”、“危险品”等字样,并且要保持清晰可见。
4. 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毒性药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同时注意化学性质相抵触或容易发生反应的物品不得混放。
5. 适宜条件:根据每种药物的具体要求提供合适的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参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6.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质量检测,及时清理过期变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7.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毒性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8. 人员培训:相关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毒物特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