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标识有以下几个特殊要求:
1. 非处方药必须标注OTC标志,这是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的缩写。中国的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分别用红色和绿色的OTC标志表示。
2. 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应当印有警示语或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 标签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方法、批准文号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药品的基本情况。
4. 乙类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还应当注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非处方药不得印有“最新科技”、“最高技术”、“最先进研究”等绝对化语言或表示疗效确切、保证治愈等承诺性表述,避免误导消费者。
6. 甲类非处方药的销售需要在药店内由执业药师或者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指导顾客购买;乙类非处方药则可以在超市等一般商业企业进行销售。
7. 非处方药品广告宣传时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能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