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细目和要点的考试内容,涉及下列新政策法规的,按照新政策规定掌握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决定
1.《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1.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对与药品安全监管相关的部委局职能配置和调整的相关文件。
2.《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3号)。
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
1.《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
2.《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9号)。
3.《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4.《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
5.《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
6.《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
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8.《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公告》(2018年第27号)。
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2号)。
1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药监人〔2018〕60号)。
12.《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大纲变动原文件,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