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26号)有关精神,省药监局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对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将考后资格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情况
1.未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及原因(见附件1);
2.核查合格人员(未公示人员)不再公示。
二、申诉方式
申诉主要采取录音电话申诉的方式。考生如对核查情况存有疑议可通过对应地市的核查电话申请复核(电话见附件2),申诉电话受理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9:00-11:30,15:00-17:00)。申诉电话仅在申诉时间内使用。
三、材料补充
材料补充仅限于因前置学历为中专且缺少最新认证报告的或缺少大专以上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请抓紧时间认证,认证完成后将认证报告及其他要求的核查材料一起用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hbyaoshishenhe@163.com。截至时间2024年12月9日12:00;逾期按核查不合格处理。
四、证书制发领取
已通过考试资格核查的人员(未公示人员),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均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制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制发、邮寄等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时间点执行,请耐心等待。
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查看下载。纸质证书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邮寄领取办法可关注查看后期“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告→关于预约邮寄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未选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等待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
附件:
1.未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名单及原因(请前往官网查看)
2. 对应所在地市的核查申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