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6号)文件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取得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机构申请补办(更换)。
一、补办需要提供的材料
有电子证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电子证书纸质版;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首页右下角→资源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一张(规格控制在20KB之内、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
无电子证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首页右下角→资源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
3.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一张(规格控制在20KB之内、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
4.为提高证书补办申请信息核验效率,如申请人留存有原证书复印件或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建议一并提交。
二、更换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电子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首页右下角→资源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
3.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一张(规格控制在20KB之内、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
4.提交已损坏的证书原件。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盟市考生提交至归属地人事考试机构。
五、内蒙古人事考试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咨询电话:0471-6601168 6600198
官 网:www.impta.com.cn/
备注: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从2021年12月21日起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