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浙药监人〔2022〕6号)等文件精神,温州医科大学作为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网授为: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三、学习形式
参加网授培训的学员可搜索“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mpa.zj.gov.cn/)”首页--热点服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块--施教机构选择温州医科大学,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或直接搜索网址:https://wzykdx.91cme.com/报名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采用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专业科目收费标准
网授260元/60学时(网授共计90学时,30学时为免费学时)。资料费30元/人。学费按学员实际参加必修、选修学时数计算。即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参加网授实际学时数。
自修学分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登记。学员学分库中的继续教育有效自修学时可以计入专业科目的总学时(但不得超过15学时)。
六、学分登记
网授的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学时(学分)统一由各施教机构负责登记。省药监局审核通过后,执业药师可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mpa.zj.gov.cn/)首页--热点服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模块查询学分。参加网授培训的执业药师在培训完成工作的下一个工作日12点之后即可查询学分。
七、注意事项
学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切实提高职业能力。
八、联系方式
技术问题请咨询张老师:13738053243
教材及发票问题请联系钱老师:0577-88834482(工作日8:00——16:30)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继续教育学院A301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流程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