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针对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执业药师配备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但是药店人也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不是所有地区的过渡期都会截止到2025年。
近日,四川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有关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官方强调部分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即将执业药师配齐的时间整整提前了2年。

除了达州,还有宁夏也发布过相似的要求,即宁夏部分地区必须在2023年前配备好执业药师。


这些省区仅仅是针对不同地区设置了不同的截止时间,而广东省则是把全省所有药店的截止时间都提前了。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通知,明确在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偏远农村地区,经营处方药、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允许其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3年12月31日。

可以说偏远农村地区是配备执业药师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如果农村地区配齐了执业药师,一般也意味着这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
而广东,将补全短板的截止时间定为2023年底,这也意味着,广东省可能把全省药店配齐执业药师的截止时间整整提前2年。
总的来说,各地设置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过渡期是因地制宜的结果,不可以成为药店“偷懒”不按要求配置执业药师的理由。随着各省政策细化,可能会有更多地区会要求提前完成执业药师配备,所以各地药品零售企业还是要早做准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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