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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审核时间为3月13日至17日

2016年辽宁省丹东市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何时?领取的地址在哪?相信这都是丹东市执业药师考生们最想知道的问题。但是医学教育网小编在位大家搜集资料的时候,查询到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需要先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17日;审核的地点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十三楼1310室。 请考生在此阶段期间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审核工作。(详细内容介绍:)

关于提交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7年3月13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十三楼1310室。

咨询电话:3192172

四、领证时间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试局加盖公章,具体领证时间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附件1:《2016年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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