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请2014年毕业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并通过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于2014年9月1日前将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交至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考务办518室。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25162320.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