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时机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母婴健康。根据国内外相关指南和临床实践,通常推荐在孕期进行两次筛查:
首先,在首次产前检查时(一般为孕早期,大约是怀孕12周之前),所有孕妇都应接受空腹血糖检测或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这一阶段的筛查旨在发现已经存在但未被诊断出的糖尿病患者。如果结果异常,则需要进一步评估和管理以确保母亲及胎儿的安全。
其次,对于初次检查正常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时需再次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这次筛查主要针对妊娠期糖尿病(GDM),因为许多妇女在这个时期才可能出现血糖调节异常的情况。如果孕妇有高风险因素如肥胖、家族史等,可能还需要提前或更频繁地接受监测。
总之,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筛查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的筛查时间和频率。此外,在整个孕期中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和适量运动也是预防和控制血糖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