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前
1、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所有考生须符合考前14天内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的要求。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或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无相关症状,需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如出现体温异常≥37.3℃或出现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者,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考前应自觉减少外出,保持身体健康,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考场内疫情管理要求,私家车禁止入内,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赴考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二)考试期间
6、考试当日,考生应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错峰入场,进入考场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实行“亮码+测体温+戴口罩”,正常者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进入考试基地的考生,应在进入考试基地时将报告交予基地工作人员。
7、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需自备清洁无标识白大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3个、乳胶手套,在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有序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8、上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9、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隐瞒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