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师执业注册流程图,办理地点及注册条件等问题,大家可能还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如下。

办理查询
窗口查询:大连市沙河口区营商环境建设局二楼医疗卫生服务窗口(17号);
网上查询地址: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
查询电话:0411-84548083
适用范围
拟在沙区卫健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且已取得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沙区卫健局负责受理、审批,拟在其它区市县卫健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且已取得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当地卫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
审批内容
负责拟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且已取得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医师首次注册、助理升执业注册、多地点注册许可受理、审批。
权限划分
拟在沙区卫健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且已取得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沙区卫计局负责受理、审批,拟在其它区市县卫健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且已取得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当地卫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大连市医师执业注册流程图”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知识,请持续关注医学教育网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