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如下,请各位中药学职称考生仔细查看。
1、 审核资质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药师)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未取得相应资格者应在药师指导下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可开具处方。
2、 审核内容
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包括:处方类型(麻醉药品处方、 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处方开具时间、处方的报销方式(公费医疗专用、医疗保险专用、部 分自费、自费等)、有效性、医师签字的规范性等。
3、 审核用药适宜性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和疗程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