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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考点关于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通知

黑龙江牡丹江考点关于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通知已发布,为帮助参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及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考生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

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黑中医药医函〔2022〕3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单位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践机构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报名、初步审核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再次审核。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考核的命题、组卷和督导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满23周岁(截止6月30日);

(二)在市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三)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四)由至少两名主注册地点为市内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4日)

报考人员需登录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在“业务服务”中点击“黑龙江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进行考核报名,请准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网上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现场审核(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5日)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期临床实践机构所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名,各县(市)、区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不得跨考点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资格。现场审核只受理报名信息和证件资料等审核确认,不接受报名。

各卫健局于7月5日——6日将申请人材料连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名单》(附件1)报送到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

(三)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

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可于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四、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考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原件纸质版2份;

(二)本人身份证明或暂住证明(非省内需提供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3张(不包括粘贴在申请表上的);

(四)申请人所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材料;

(五)申请人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A4纸,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两名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要求详细并客观评述被证明人的专长水平,专业内容描述必须与专长一致,并能够对证明其真实性负责);

(七)出具“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的中医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除基本信息外,需体现注册信息)和《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五、考核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规定执行,确有专长考核共分为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两部分。临床实际本领考核,主要考核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

(二)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两项考核均合格者本次考核合格。

2.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是申请参加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申请执业注册的资格。

六、法律责任

(一)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

2.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

3.向考核人员行贿的;

4.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

5.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二)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由发证部门收回《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进行通报。

(四)为考生出具《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的医师,必须要真实掌握考生实际情况与能力,根据自身判断出具客观、公正的证明材料。如出具虚假、夸大的证明,一经查实将通报所在医疗机构,并记入证明人医师诚信档案中,当年定期考核评定为职业道德不合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公告报名通知,同时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为申报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要充分利用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的信息,对推荐老师条件进行逐项审查,必要时需到现场核查。要运用抽查学习笔记、检查临床实践计划、实践记录、考核记录、病案、视频资料、图片资料、访谈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到实践机构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确有专长申请人员能力的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申报材料要按顺序排列装订(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各县(市)、区卫健局向市卫健委呈报申请人材料时,需同时递交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培训班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确有专长培训活动。

联系人:金秋李慧霞

联系方式:0453-6172691

邮箱: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含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名单)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25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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