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内容/机构/方式分别是什么?根据《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内容/机构/方式如下:
第三十八条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其执业范围、诊疗行为以及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由县级中医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可委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承担。
(一)定期考核内容: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规范,中医基础知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知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置、传染病防治等,以上可选取全部内容或根据需要选取其中部分内容。
(二)定期考核机构: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委托或指定县辖区内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药学术组织承担具体考核工作,考核机构条件应符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第二章规定。
(三)考核方式:定期考核可采取个人述职、笔试、技能操作、患者评价等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并提前公布。
(四)考核管理、执业记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监督管理参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执行,考核结果应逐级上报,并由其申请医师注册的卫生(中医)主管部门及时录入医师注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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