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试成绩判定方式及公示日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试成绩判定方式及公示日相关规定如下如下:
第十六条 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第十七条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
第十八条 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向社会公示考核合格者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考核违规者,取消当年考核成绩,判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市(州)、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执业技能,保障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