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啦!鹤壁市2026年度中医确有专长考核报名通知如下: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健康医保服务中心: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鹤壁市2026年度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程序、材料清单
(一)中医确有专长考核
1.报名范围
鹤壁市全市范围内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人员。
2.报名条件
依据《考核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也可作为中医医学实践,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报名程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申请报名,违反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1)在户籍所在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不得跨辖区报名;
(2)在非户籍所在地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在该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
(3)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涉及多个区县(市)的,在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不满5年的,应同时提交其他实践所在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证明资料,确保中医医学临床实践累计满5年;
(4)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对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报名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原 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留存件: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原件一份(附件3);
(4)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原件一份(附件4);
(5)2026年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知情同意书原件一份;
(6)小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下方需带身份证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15-45kb,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
备注:所有考生纸质版照片按照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考生报名顺序,依次粘贴在A4纸上(附件6)。
报名资料原件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固定,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留存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审核后留存鹤壁市卫健委中医与保健科。
二、考核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核形式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考核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临床答辩时间为20分钟。
(二)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
(三)证书发放及使用
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确有专长证书》获得证书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该类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仅用于申请报考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考核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到4月24日。
考核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收费标准
考生报名费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办〔2017〕33号)要求400元/人,报名费由各县区卫健委统一收取后,集中缴纳至鹤壁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是评价中医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考试,是中医人才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密组织,确保稳妥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报名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咨询电话,在各种媒体、宣传渠道广而告之,使报名人员能及时了解报名政策,力争使有意愿参加考试的人员“愿考尽考”。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此次考核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违纪考生,严格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县区卫健委联系电话:
浚县卫健委中医股:0392-5522991
淇县卫健委医教股:0392-7233382
淇滨区医政股:0392-3356779
山城区医政股:0392-6879039
鹤山区医政股:0392-2319988
开发区:18639246793
示范区:0392-3221208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知情同意书.docx
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docx
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