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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对人体的危害,包括药物的副作用、药物的毒性作用、药物的后继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抗菌药物引起的二重感染、药物的依赖性,以及药物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具体分述如下:
(1)药物的副作用:一般药物具有多种药理作用,其中有的用于治疗目的,其余的作用便成为副作用。副作用是指在正常剂量下,伴随药物的治疗作用而同时发生的非治疗所需的药理作用,属于药物的固有效应。例如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具有β1和β2两种受体的抑制作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和心律失常时,是阻断了心脏的β2受体,而诱发或加重支气管哮喘症状,是因为阻断了支气管上的β1受体所致。
(2)药物的毒性作用: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有的可引起组织或器官的生理功能和结构的改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心脏、肝脏、肾脏、中枢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变化。对药物高度在体内停留时间较长,长期服药者可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可出现慢性毒性反应。毒性反应往往与剂量有关,增加药物剂量则毒性作用亦增强。因此,企图用加大药物剂量的方法,来增加药物疗效,其效果是有限的,有时,后果是极其危险的。
(3)药物的后继反应:(或称后作用)指停药后相继发生的生物效应。如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由于负反馈作用致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
(4)变态反应:指药物作用于机体产生的超敏感的免疫反应。如应用青霉素及某些生物后出现的荨麻疹、药物热、血管神经性水肿、休克等变态反应。
(5)特异质反应:指少数人体内缺少某些代谢酶而导致服药后出现的毒性反应。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患者,服用磺胺类、阿司匹林、抗疟药(伯氨喹)等药物后,引起急性溶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