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之培训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按照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包括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按规定程序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接受培训或终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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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之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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