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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海南省今年起不再独立开展规培,五省市将为海南代培住院医师!

日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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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为打造出一支高水平临床医师队伍,自2021年起,海南将每年选送一批住院医师到北京、上海、湖南、湖北、四川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公立医院和省(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培。

其中,选送至北京、上海各50人(其中临床医师各35人,中医医师各15人),四川40人(临床医师),湖南、湖北各30人(临床医师)。

《方案》明确,代培对象为海南省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本科、科学型硕士、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住院医师(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关于代培待遇方面,《方案》指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住培代培和海南省住培相关要求,代培医师享受每人3万元/年中央财政补助、0.6万元/年省财政补助,其在省外培训期间的工资、社保、人事管理、培训补助、住宿补贴等由委派单位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发放。

关于实施步骤方面,《方案》将其分为五个方面:

01分配代培名额(1月)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海南省区域医疗卫生发展、医院规模和住院医师培训需求,制定年度住培代培招收计划,确定各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代培名额,并下发代培招收通知。

02遴选代培医师(6月前)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医疗机构按照年度住培代培招收计划及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注意:住院医师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

03资格审核(7月)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报名资料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04确定代培人员(7月)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代培医师名单报省卫生健康委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正式文件。

05报到参训(8月)

根据相应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各住培基地的安排,组织代培医师按时到各地报到参训。培训前,各委派单位自行与参训的代培医师签订委培协议。

《方案》还提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年度住培五省(市)代培招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三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和市县医改考核指标,奖优罚劣;对于培训合格的代培医师可获得由各省(市)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由各省(市)卫生健康委转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颁发。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规定,自2021年起,海南省内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不再纳入海南省住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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