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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让大家了解详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相关内容,分享如下: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住院医师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23年度组织开展1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理论考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我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理论考核拟在沈阳、大连、鞍山、锦州市和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设置考点;原则上单位人和社会人身份住院医师以培训基地为单位由省里指定考点,并轨专硕在所属高校设置考点参加理论考核;不设置考点的高校以及不能在高校指定考点参加考核的并轨专硕,需由高校征求意向考点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由高校和意向考点所在市卫生健康委于3月30日前分别向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提交书面材料,说明需异地安排考生原因并提供考生信息,确保异地安置考生工作准确无误。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4家培训基地牵头,其余26家培训基地协助完成。

二、考核对象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院医师可以报名申请参加2023年度住培结业考核:

(一)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三)通过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住培结业考核合格证书人员,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可报名参加结业考核。

三、考核命题范围

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照35个培训专业进行命题,各专业理论考核大纲、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已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

四、考核时间

理论考核于2023年5月20日举行,分两个场次,第一场次9:00-11:50,第二场次14:00-16:50;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计划在4月20日-6月15日期间举行。

考生个人结业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务安排

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需分别进行网络报名。已参加过既往年度结业考核且单科通过的住院医师,若通过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只需报考未通过科目;已通过科目考核成绩在首次参加结业考核后的三年内有效(例如:2023年通过结业理论考核,此成绩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一)理论考核

1.报名组织

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三个阶段。

3月14日-26日期间,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预报名。

3月15日-31日期间,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在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单位人、社会人考生由培训基地进行确认,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所在高校进行确认。

4月7日前,培训基地/高校需对报名考生完成资格审核。

2.考场编排

4月17日前培训基地/高校完成考场编排;4月21日前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完成考场编排审核。

3.准考证打印

5月15日-20日,考生通过姓名和证件编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其他要求

为做好后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办理工作,报考理论考核的考生,需在3月15日-27日期间,同时登录网址提交报名信息。操作要求详见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组织”内容。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报名组织。

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三个阶段。

3月15日-27日期间,报名考生需登录网址进行预报名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2寸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ⅹ626,大小在150K-300K之间,此照片将用于结业证书制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同理论考核报名组织要求。

2.考场编排。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会同实践技能考核牵头基地4月8日前确定考核日程安排,考前一周完成考场编排。

3.准考证打印

4月15日-6月15日,考生登录,打印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准考证。

六、考核费用

(一)理论考核技术服务费

按照《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服务合同书》中要求,按报名人数支付理论考核技术服务费,标准为70元/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理论考核技术服务费由高校于4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单位人、社会人考核技术服务费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从省级财政住培补助经费中支出。

(二)理论考核考务费

参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卫生健康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价格函〔2023〕1号)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理论考核考务费标准为50元/人,培训基地/高校按报名人数于4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所在考点。各考点账户信息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三)实践技能考核考务费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按35个专业进行,参照往年考核成本,考核费用为1000元/人;单位人、社会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费用由培训基地承担,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费用由所在高校承担。培训基地/高校于4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报名人数支付给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考核费用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经费予以补助。

七、相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即日起,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有关规定,对培训过程管理中住院医师个人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轮转情况、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内容进行审核。

(二)单位人、社会人考生资格审核由培训基地负责;并轨专硕考生资格审核由培训基地、高校共同负责,其中培训基地负责培训过程考核审核,高校负责其他项目审核。

培训基地/高校完成资格审核后需于4月11日前将《2023年度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属培训基地需经各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上报,省直单位/高校直接上报。

(三)培训基地及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学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初审合格率将作为对基地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由于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数据审核的,由填报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结业考核工作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和评估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市卫生健康委及所辖培训基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结业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省结业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卫生健康委、高校、培训基地做好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五)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对结业考核进行巡考,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要求者取消其当年考核资格及考核成绩,情节严重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基地评估工作中对基地管理项目扣分。

(六)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相关公告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和考生管理工作。

八、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理论考核: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考办

联系电话:024-81006131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毕教办

联系电话:024-83380131  

(三)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账号:2105013875010000011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宜春支行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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