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地区动态
首页 > 住院医师规范化 > 浙江 > 正文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是推动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是健全住培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专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予以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人力社保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国家部委要求,在招聘、晋升、聘用、薪酬等环节完善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让住院医师普遍知晓政策适用条件。

二、周密准备结业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是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出口关,也是评价各地各单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涉及人员数量大,影响范围广。为保证2022年度结业考核顺利开展,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考核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考核工作要求,针对部分考点、考核基地的考场硬件不合规、场地标识不到位、保密管理欠规范、考官审核不严格、考核流程不科学和考风考纪不严肃等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在考核实施前全面整改到位。要从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大局出发,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一年一考”的政策要求,做好组织动员和学员稳定工作,确保“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执行”。规范组织学员复习备考,做好考务考官培训,完善考场设施配备,考出浙江应有水平。

三、及时更新基地信息

基地基础信息是基地规模核定、计划任务分配的主要依据,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质量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是国家重点专业基地、示范基地等重点支持项目和评先评优工作的客观佐证依据。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于4月16日前,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字段要求,客观真实地做好医院基地和各专业基地基础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具体要求另见国家住培信息系统通知)。

四、规范做好疫情防控

目前省内新冠肺炎疫情仍有零星散发,周边省市防控形势还很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不容忽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都在医院,学员都是医疗卫生服务一线人员,属于重点关注人群。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落实好人员疫苗接种、健康申报和核酸检测工作。各考点和考核基地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按要求落实考场、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防控措施,优化考核流程、摸排考核风险、预留隔离考场、备齐防护耗材、做好设施设备消毒,杜绝考核疫情风险。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以上近期重点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仔细对照要求,逐一落实,并就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于4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我委科教处。我委将适时开展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各地医学人才培养考核,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基地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基地资格,并通报相应考点。

附件:有关高等院校名单:浙江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医学院、宁波大学医学院。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考试题库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考之星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