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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开展2017年度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2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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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开展2017年度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现由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撰文如下: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池州现代妇产医院: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保障护士队伍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池州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17年度护士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市范围内卫生计生单位中护士聘任(含内聘)护理专业技术职务及晋升晋级高一级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考核内容

护士年度考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护士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工作业绩考核由护士所在执业机构组织实施。业务水平考核(“三基”水平测试)由护士定期考核组织统一组织实施,每年开展1-2次。

三、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及任务

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规定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各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及中医医院、九华山风景区人民医院为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其中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池州现代妇产医院、池州西苑儿童医院、池州百信医院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进行考核。

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承担本单位和所属卫生计生单位护士定期考核集中培训、考核和管理任务。

四、考核实施

(一)准备阶段(11月-12月)

1、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统计本单位和所属卫生计生单位护士相关信息,填写《护士定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2、卫生计生单位填写《护士定期考核档案》、《护士定期考核表》、《护士执业记录表》,上报所属护士定期考核机构。

(二)实施阶段(次年元月1日-元月31日)

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卫生计生单位护士进行“三基”水平测试。

(三)总结阶段(次年2月-3月31日)

1、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将一份《护士定期考核表》、《护士执业记录表》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一份返回护士所在执业机构。

2、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将护士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护士定期考核结果通知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并将护士定期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直接上报)。

3、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及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建立完善护士定期考核档案。

五、有关要求

1、护士定期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各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开展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并加强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要成立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2、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和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规范考核档案管理,可以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留存做到考核项目、执业行为记录、考核结果记录的真实、准确。

3、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及卫生计生单位不按照规定开展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并弄虚作假的,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仍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徽池州开展2017年度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由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小编的文章可以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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