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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江药学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丽江药学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布了,为了帮助各位丽江的药学职称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参加2021年4月10、11、17、18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参加2021年4月24、25、26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严格执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 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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