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原则
(1)积极寻找病因。
(2)必须再次确定产程是否已开始以及开始的时间。
(3)重新评价骨盆与胎儿的关系,若有头盆不称,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或出现胎儿窘迫,应及时给予剖宫产结束分娩;若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胎儿宫内状况良好,估计可以经阴道分娩者,根据不同产程阶段给予相应处理。
(4)对于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可给予强镇静药调节子宫收缩,希望恢复其极性。若症状改善,继续观察或用缩宫素促进宫缩;症状不改善或胎儿窘迫,积极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2、 一般处理
积极宣教解除产妇焦虑情绪;确诊子宫收缩乏力后应当最先纠正产妇的脱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鼓励多进食,补充水分和营养物质。
3、 加强产时监护
包括加强产程观察和产程图评价、胎心电子监护、观察羊水性状,通过B超观察羊水量、胎儿大小、胎方位、胎儿生物物理相等。
4、 重新确定产程,鉴别假临产
对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首先使用强镇静药调节子宫收缩,希望恢复其极性,如哌替啶肌内注射;恢复协调性宫缩但强度弱时可加强宫缩,若未能纠正或是出现胎儿窘迫,应行剖宫产。
5、 评价头盆关系
包括骨盆内外测量、胎儿大小估计、阴道检查判断有无头盆不称等。若发现有明显的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产程异常),应及时行剖宫产。
6、 判断无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
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可采取措施促进产程。
(1)潜伏期:排空直肠膀胱;鼓励进食,补充能量及水电解质;镇静充分休息(哌替啶肌内注射),消除精神紧张;缩宫素促产。
(2)活跃早期:人工破膜、宫颈阻滞、地西泮静脉注射,可用缩宫素,加强胎心及宫缩监护。
(3)活跃晚期:慎用地西泮;加强监护,避免盲目使用缩宫素。
(4)第2产程:判断头盆关系及骨先露高低十分重要。若无头盆不称(宫缩时先露明显快速下降)用缩宫素加强宫缩,胎头双顶径已过坐骨棘,必要时阴道助产。若有头盆不称表现或胎儿窘迫,积极剖宫产。虽然剖宫产不能完全取代阴道助产手术,但一次恰当、慎重的剖宫产术,远比一次困难的阴道分娩对母儿有利。
(5)第3产程:积极预防产后出血。胎儿前肩娩出后,静脉注射缩宫素,同时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按摩子宫,严密记录阴道流血量。
7、 缩宫素催产
适用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胎心良好、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者。用缩宫素催产应当有专人监护,若每10min宫缩超过5次,宫缩持续时间超过1min或胎心率发生变化,应当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