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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有哪些因素可能造成死胎?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造成死胎的病因的内容如下,希望对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有所帮助。

妊娠20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死胎。由于大约半数的死胎案例妊娠时期根本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存在问题,所以多数父母是在完全没意识到的情况下丧失胎儿。胎儿死亡的两个星期之内一般能自然娩出,选择等待自然娩出对孕妇的健康没有多大的风险。如果孕妇选择等待自然娩出,但两周过后仍毫无动静,最好还是进行人工引产,因为时间长了有凝血的危险。

病因:

1.常见因素

(1)胎儿严重畸形:死胎或有遗传性或因环境导致或未知因素引发的结构性畸形。

(2)孕妇的高血压病情导致胎儿不能得到足够的养料和氧气供应。

(3)高血压引发妊娠惊厥,造成孕妇与胎儿死亡。

(4)分娩之前胎盘提早局部或全部剥落,胎儿因母体过量失血而缺氧,情况可以危害母亲和胎儿的生命。

(5)胎儿成长受局限:太小或成长缓慢的胎儿无论是产前或分勉时都得面临较高窒息(缺氧)或不明因素的风险。

(6)早期破水引起子宫内感染。

(7)地中海型贫血或恒河猴因子疾病。

(8)未经察觉或控制不良的妊娠糖尿病。

(9)细菌感染:弓形体病、B型链球菌和德国风疹是造成24周和27周之间的胎儿死亡的重要元凶。

2.其他较罕见原因

(1)难产。

(2)脐带因素。

(3)婴儿受创伤。

(4)过期妊娠:妊娠期长过42周。

上文内容“造成死胎的病因”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想了解更多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妇产科主治医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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