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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引产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药物引产的注意事项是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会涉及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希望对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有所帮助。

①孕妇患有严重的合并症,如心脏病、急性肝、肾疾病、青光眼、哮喘、癫痫、严重贫血者禁用。

②注意副反应及其处理。

如恶心、呕吐、腹泻,可给予维生素B6、灭吐灵、阿托品;如心动过速、头痛,可给予镇静剂;如血压下降一般可以在短期内自然恢复;如出现皮肤出血点可以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如出现宫缩过强则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宫缩抑制剂,如硫酸舒喘灵口服,或前列腺素抑制剂消炎痛,以对抗由前列腺素引起的强直性子宫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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