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精神,高级资格申报推行“三公开、两承诺”制度,切实维护职称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1.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获取“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获得账号后,申报人员即可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真实、准确、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申报材料。填写和上传材料完毕后进行保存,并于附件2规定的“个人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进行申报前填写和上传的材料均可进行修改。一经提交,不得自行变更。
2.审核、公示和推荐、材料流转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结合岗位设置空岗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予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按照流程完成系统内“单位内部核验”“申报公示”“单位推荐上报”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申报人员流转材料后要尽快完成审查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
省级高评委系统内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17: 00。其他各级评委会材料收取时间应予明确并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二)材料上传要求
1.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请按《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8)的相关要求准备,上传的申报材料必须扫描为A4纸张大小,PDF格式,分辨率为150-200dpi。为保证材料清晰度,请勿使用手机拍照后转化的PDF文件,勿将文件扫描为图片格式上传。
2.高级任职资格申报系统材料上传容量为150MB。为确保材料质量,申报人员应选取任期内最具代表性的教学及带教材料、病历、技术报告、论文原始材料等,按条目分别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尽量避免在同一条目下上传多个PDF文件。
(三)辅助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或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的《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附件9),以及Excel电子文档。
(2)申报人系统内上传的申报材料PDF版,储存于U盘中进行报送(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可同时储存正高代表论文电子版)。报送的辅助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上传的材料一致。除按要求报送的名册和正高代表论文外,不收取其他纸质材料。
2.省级高评委受理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1)报送程序: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由市(州)卫生健康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集中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直接送交省级高评委评审。
(2)报送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3)报送地点: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贵阳市云岩区巫峰路169号103办公室)。
3.授权评审组织机构受理材料时间
其他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市(州)和相关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报送流程及要求按本市(州)、本单位自主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
授权评审组织机构申报程序和时间自行安排,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信息表填报
按照国家卫健委人事司职称评审相关数据准备工作会议要求,在2022年临床类别部分专业评审中拟试用“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凡申报评审专业为《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员评审专业列表》中所列专业(附件10)的人员,均需填写《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11),并于9月20日前将附件11报送至。
十二、其他事项
(一)收费
继续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350元。
(二)文件资料下载
文件、表格等申报资料可登陆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内“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认真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政策宣传工作
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首次采用线上评审。各地、各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对评审条件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用人单位要熟悉评审系统,帮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申报评审系统内的有关内容,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升和申报卫生专业高级资格创造有利条件。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畴
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中有关人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五)评审工作计划
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省级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按照附件12实施;其余评审委员会应按照附件1的时间节点完成。
(六)未尽事宜
对本通知未提及的学历提升、机关分流、破格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等职称政策,继续按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同级转评(考)、转岗申报、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及用人制度的衔接、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服务军民融合、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学术成果等要求按(黔卫健函〔2021〕161号)有关规定执行。原有卫生系列职称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贵阳市卫健局: 黄春,0851-87987161
遵义市卫健局: 袁 珂,0851-27613068
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考试中心: 郭 欣,0851-28920939
六盘水市卫健局: 王正祥,0858-8230336
安顺市卫健局: 程 晓,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健局: 陈春燕,0857-8252362
铜仁市卫健局: 代仕春,0856-5212951
黔南州卫健局: 马立平,0854-8512801
黔东南州卫健局: 白俊杰,0855-8218276
黔西南州卫健局: 张琨燕,0859-3228571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吴 翔,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李雪梅,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周小龙,0851-85837326
了解更多: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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