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人〔2011〕69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级有关单位: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1〕127号)规定,为了做好今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实施本次考试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承担全省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培训工作。各市卫生局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省直考点的考务工作。二、考点设置全省11个市各设1个考点,省直设1个考点。各市考点必须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并尽早落实机考机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非在杭省级单位参加所在市的考试,请有关单位直接与当地卫生局联系。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四、考试对象各市、各有关单位中级和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五、试卷情况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卫生管理单独加试1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六、机考练习要求有关单位告知每位考试人员:必须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机考系统(练习版)”进行练习,练习版和各专业参考资料均可在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下载。七、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各考点按下发的“准考证模版”进行打印,并要求在考试前7天发给考生。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在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上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九、上报材料要求各市卫生局、省级单位(不包括参加所在市考试的单位),在8月20日前将《机考机构各试室情况表》(附件2)、《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汇总表》(附件3)、《免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申报综合组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各1份上报厅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丛春然、范义娜,联系电话:0571-87567812、87567880。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